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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12-17 11:16:06    点击:1033次    [关闭本页]

 

12月11日,濮阳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分六个部分,二十二条,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支持,不断开创红十字事业新局面。
《实施意见》指出,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公布施行以来,我市红十字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市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
《实施意见》强调,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红十字事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弘扬红十字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要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一是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把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或物资库建设列入当地防灾减灾规划统筹部署。二是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把参加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列入高危从业人员上岗的必备条件。三是建立红十字会人道关怀体系,根据当地财力及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人道救助经费。四是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激励环境。强调要把参与红十字公益事业列入创评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单位、五好家庭、先进人物、荣誉市民、模范公民指标体系。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对红十字会事业的组织领导,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同步编制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濮阳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发展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3〕70号)的具体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市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市红十字会将开展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推进全市红十字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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